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及法律风险

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及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3-09-09 12:20:23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只要不存在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签署的合同有效,反之,无效。

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及法律风险

《公司管理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建议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本文【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及法律风险】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