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只要不存在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签署的合同有效,反之,无效。
《公司管理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建议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