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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5:44:10

离婚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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