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执行时效的,当事人只能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来处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超过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庭一般不再受理,也不予执行。所以法院判决之后,当事人必须在有效的时效期间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