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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09 12:21:51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犯本罪的共有三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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