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迁分为形式上的变迁和内容上的变迁,形式上的变迁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形式上的变迁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内容上的变更包括组织形式变更,股东变更,公司分立,公司合并,组织形式变更和股东变更不影响债务承担,公司合并、分立的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