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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悔拍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16 02:48:16

拍卖悔拍的违约责任:

拍卖悔拍的违约责任

1、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被悔拍拍品重新拍卖时,悔拍者不得参与;

3、保证金不足冲抵重新拍卖差价、损失、佣金等费用时,由悔拍者补齐。

拍卖悔拍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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