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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程序分为哪两种

发布时间:2023-09-09 15:32:59

第一、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

行政赔偿程序分为哪两种

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二、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的。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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