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的基本内容有:
1、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即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宜有必需或必要时,在相邻不动产上所为的特定使用。
2、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