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合同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定性。艺人合同一般称之为经纪合同,实践中都认为分为两种情况:
1、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
2、混合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