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金银饰品标识新规

金银饰品标识新规

发布时间:2023-04-16 03:22:47

金银饰品标识新规如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

金银饰品标识新规

法律依据: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第四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应当包括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的内容由生产者进行标注,生产者与经营者对标注其他标识物的内容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

温馨提示:
本文【金银饰品标识新规】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