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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6 04:08:52

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行政类将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经营。

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事业单位改企后,原事业单位职工随企改制。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

原事业单位职工按《劳动合同法》获取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是指被解聘人员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成立新的企业的,原职工可以到新企业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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