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可采取的措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可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算协商中的一种。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