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种类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种类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具备如下的条件的技术可以申请专利:
1、该技术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
2、该技术属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其他条件。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专利首先专利需满足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次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专利,申请人判断专利符合那种专利的申请要求选择类别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方法发明或产品为无固定形状的,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要有创造性,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并且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需要的东西包括:请求书、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与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有关的人员和机构名单、申请文件和附加文件。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所属技术领域、有用的背景技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发明内容、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该权利要求用于确定申请人要求保护的专利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个人发明申请专利的方式:
1、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为期十八个月的初步审查;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