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的法律依据是《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