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业管理费,还要公摊电费的,是因为业主对私有房屋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或不履行该义务。所以该地区的业主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缴纳公摊水电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