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主体是买受人和出卖人,客体是买卖合同的对象,是当事人约定买卖的物品。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出卖人应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