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要求提前履行的。当事人提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