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辞职后的处理方式是:
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具有个人账户,具体处理如下:
(1)停止交费
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连续中断3个月的,在恢复缴费连续满6个月后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恢复缴费连续满1年后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2)自行缴费
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未重新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全额缴纳。
(3)新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
联系原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的申报操作。准备相关资料,本人或代办人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接收。
2、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
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中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暂时断缴影响不大。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