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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辞职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6 07:00:51

在编教师辞职的流程是:

在编教师辞职最新规定

1、首先要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同意后送往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2、教育局相关科室将人员名单提交给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

3、经过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的学校办理辞职和交接手续。

4、辞职教师拿到学校相关证明后可到教育局人事科处办理相关手续转移个人的档案和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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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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