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协商签订电子合同的,一般不会因“电子合同”形式影响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可以视为一种书面合同。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当事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应写明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性别等。
2、写明合同相关的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则写明租赁物的具体大小、位置等。
3、写明违约责任,即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4、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