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合同的法治精神所在。法院审理涉外合同之债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争议条款、事后也未选择适用相应法律的,法院可以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原则并未违背意思自治。
3、不得违反法律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应的连接点援引相关的国际法条,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