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借款合同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借款的具体数额,包括大写与小写数额;
3、借款的时间、地点与方式等;
4、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及其他利息相关事项;
5、还款的时间、方式;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