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合同解除请求中,当事人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双方当事人已经订立合同的基本事实;
3、表明解除合同的意思;
4、解除合同的理由、具体情况;
5、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6、对其他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