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半年一付款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写:
1、应在合同中写明每半年付一次款,并写明付款的具体地点、时间与方式;
2、应当写明所付款项的币种、具体数额;
3、还可写明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对付款的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