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自愿原则,遵循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民事关系。
2、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可违背公序良俗。
5、绿色原则,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6、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