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的一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租赁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该合同会视为不定期合同,但并不是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