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一般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之内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当事人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了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