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该合同当事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想要撤销该合同的,必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