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当事人之间发生运输合同纠纷需要起诉的,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