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在新刑法修订前,合同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处,其犯罪的数额亦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判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那商标有哪些种类?
1、 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 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 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 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 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 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 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 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啊商标、气味商标等。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目前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8大种类。
商标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因此对于商标注册者而言,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必须根据商标分类的情况来进行类别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按照商标的结构不同,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商标及前述商标构成要素的组合商标。按照商标的使用者不同,商标可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按照商标的功能不同,商标可分为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按照商标的保护状况不同,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法律分析:商标通常的类型有:
1、根据商标权是否注册,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地域性,可分为国内商标和国际商标;
3、根据商标主体不同,可分为自然人享有的商标和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商标;
2、商标通常的其他类型。
商标的分类如下:
1、根据商标的构方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子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