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但为平衡、保护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作作品时付出的组织、物质等支持,法律也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2、以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标准划分,著作权的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主体(继受著作权人)。著作权原始主体即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约定即刻对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继受著作权人即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主体。原始著作权人与继受著作权人在权利范围、权利保护方式上有所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有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继受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包含的内容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一、一般意义上的 著作权 主体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我国 著作权法 第11条规定,判定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位作者”。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依从约定。约定不得违反著作权法,既无规定又无约定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一般而言,著作权属作者个人所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但是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
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但是演绎人在利用演绎作品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演绎他人的原创作品应该事先得到原创作者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在对演绎作品进行利用或进行再演绎时,应征的原创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双重许可。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同时,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5、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是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 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后,作者不再享有该原件的所有权,但是其仍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同时,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时著作权中的展览权随之转移,即由原件所有权人享有作品的展览权。
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由其原件所有人行使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 继承人 行使。 9、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著作权归自传者享有,写作人或整理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只不过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一般都是规定为著作权的,只有那种英美法系国家才会称之为版权。而著作权往往都是附着在一定作品上面的权利,除了 软件著作权 之外,一般作品在创作出来之时那么就可以自动取得著作权,而不需要在单独进行申请。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
一、权利人: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继受者: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的主体就是著作的创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释义:本条规定了著作权的主体。
一、著作权人的种类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创作作品的作者和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照民法典,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的主体。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法人自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法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在某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国家成为著作权人通常有四种情况:
第一,公民、法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赠给国家,国家即为著作权人。
第二,作者不明的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收归国有。
第三,非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公民死亡时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
第四,法人终止,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
二、著作权人的不同含义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作者,作者是该人身权的主体。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未转让时,作者又是该财产权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就是完全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作者将该财产权转让后,权利的承受人即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主体,通常也称其为著作权人。作者将著作权中的部分财产权利转让他人的,他人即是享有部分财产权的著作权人。作者将著作权中的全部财产权利转让他人的,他人即是享有全部财产权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是公民的,其死亡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移给权利承受人。著作权人是法人的,法人变更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移给权利承受人法人终止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移给权利承受人。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这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包括:
1、权利人,其中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继受者,是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