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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滞纳金收取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6 11:41:57

物业费滞纳金收取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的相关条款为标准。法律并没有对拖欠物业费需要交的滞纳金作出具体性规定,其具体数额由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过高或过低。

物业费滞纳金收取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费滞纳金收取标准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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