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合同可以写明:
1、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
2、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3、合伙事务的执行;
4、入伙与退伙;
5、争议解决办法;
6、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