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解除后的赔偿:
1、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即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该合同,通常不需要赔偿;
2、但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