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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发布时间:2023-04-16 12:13:25

我国《合同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合同编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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