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迫出具的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以下借条均属于无效借条: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5、主体瑕疵。
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该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