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除了可以免责的情形以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