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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16 12:44:03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转让探矿权必须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所以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批准方可生效的合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该合同无法生效。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

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

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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