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如果是指诉讼费用则应当是由败诉方承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