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的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停业整顿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
被要求停业整顿的企业,如果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听证会之后如果确实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