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钱交诉讼费,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法律分析】: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也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对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讼费用的减免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败诉一方如果没钱承担诉讼费怎么办,具体解释如下:
1、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要注意期限。《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2、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3、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根据败诉方名下所持有物,进行估价拍卖,最后将金额返还给胜诉方。如果败诉方仍然不归还诉讼费山嫌,则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者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乎粗应当岁唯镇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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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咨询的 打官司 没钱交 诉讼费 怎么办的问题, 律师 告诉你一般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 诉讼费用 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 一审 案件受理费、第 二审 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21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21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 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 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 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 、 专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申请费 什么情况需缴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还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诉讼费的承担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 法规 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不起费用官司还打不打? 法院向打官司的人收取诉讼费,会不会使“穷人”因打不起官司而无处说理呢不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5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 赡养费 、 扶养 费、抚育费、 抚恤金 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 失业保险金 人员,无其他收人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6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7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 社会保险 金、 经济补偿金 的; (2)海上事故、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工伤事故 、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