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的账户要转私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以下列方式转入:
(1)发放员工的工资、奖金收入。
(2)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方式。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是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