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不能管税务局,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对其没有管辖权。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