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

发布时间:2023-04-16 14:34:18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若是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业务操作指南》第一条第四款

贷款不能作为借款人股东的投资股本,只作项目建设的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资金,或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该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温馨提示:
本文【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