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能以沉默形式作出。承诺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可以通过沉默的方式作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