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开户人是法人。银行账户名称就是公司或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时所使用的名称,如果是法人,那就是公司的全称。若是个人的姓名,则此账户不属于对公账户。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