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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16 15:40:02

中小企业免税政策的具体内容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中小企业免税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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