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的法律定义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主要包括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代物清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