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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16 16:01:58

骗取贷款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骗取贷款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三条有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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