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不归中级法院管辖,通常归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相关联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